为了充分发挥先进榜样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,进一步激励引导学生争当热爱祖国、树立远大理想、勤奋学习、追求上进的好少年,促进学生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全面发展。现就评选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突出进步学生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标准
1、热爱祖国,理想远大;有良好的心理品质,意志坚强,立志成材,不怕困难,不怕挫折;诚实勇敢,自强自力,乐于助人;勤思考、勤实践,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;讲文明、懂礼貌、爱护公物,团结同学。
2、刻苦钻研,勤奋学习,成绩优良;兴趣广泛、学有所长,在科技发明、体育、艺术等方面得到较好发展。
3、体魄强健,活泼开朗,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,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。
4、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,在少先队组织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(二)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
1、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行为规范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;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;广泛团结同学,热心为同学服务;尊老爱幼,关心他人,诚实守信,为人正直,处事公道;热爱劳动,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。
2、虚心好学,刻苦钻研,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,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,注重实践,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,成绩优良。
3、体魄强健,活泼开朗,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,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。
(三)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
除具备三好学生的标准外,还应具备的条件:
1、担任班级和班级以上干部职务一年以上。
2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热心社会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积极主动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,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,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,主动为学校和班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创造性地开展班级工作,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,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、组织管理、协调合作的能力,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,有显著的成绩。
(四)突出进步学生的评选标准
过去的一学期里,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进步的,受到老师、学生一致认可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指标
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名额各占班级学生总数的10%内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突出进步学生”各1名,超出指标原则上从后面去除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评选、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全面衡量,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。
2、要加强对评选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突出进步学生”的宣传,通过评选活动,促进学校良好校风、班风、学风建设。
3、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指标认真组织评选,并于本周内填写好登记表(见附件)上传至个人博客,便于印校报用。
四、评选表彰
对被评选为优秀学生的,凡没有通过古诗文考核的要尽快安排到四楼办公室接受考核,对本学期通过古诗文考核的被评为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突出进步学生”,学校期末将给予每个人一定的物品奖励。
附件:店埠镇北苑小学学生期末受表彰情况登记表
店埠镇北苑小学
2013年6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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